廖智斌受贿案公开审理
近百名党员干部旁听
1月7日,安远县人民法院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赣州市政协原常委廖智斌涉嫌犯受贿罪一案。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案中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市委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直机关工委干部职工,部分市政协委员、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等近百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2年,被告人廖智斌在担任市委副秘书长、章江新区指挥部副指挥长兼赣州监狱搬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材料采购、房产认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58.164万元,所收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支出。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廖智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廖智斌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法庭上,公诉机关对廖智斌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和举证,我作为他曾经的部下,感到非常震惊,也为他背离党的宗旨最终犯下罪行、把自己送入牢狱感到痛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牢记入党誓词,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珍惜岗位,勤奋工作。”参加旁听的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刘为仕说出了旁听感受。“旁听廖智斌案庭审后,感触非常深刻,任何人在纪律和法律面前都没有任何特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以更高更严的标准约束和要求自己。”市委办公室综合一科副科长孙赵君说。
“今后,我们将按市纪委市监委要求,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不断推进廉政教育全覆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彭文军旁听后表示。 (骆兴万、刘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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