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实现“主攻工业、三年再翻番”战略目标,近日,赣州市出台了《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对赣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纳税金额100万以上),根据年纳税金额分三档分别给予年用电量每千瓦时0.06元、0.09元、0.12元的电价补贴措施,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100万元,补贴期限为2019-2021年,每年补贴一次。
图为赣县双龙变电站。(资料图)
此次补贴办法按照“市级统筹、市县共担,精准施策、分档补贴”的方式,补贴标准与企业纳税贡献大小挂钩。补贴对象为在赣州市域范围注册登记且属于国家电网的供电对象,年度纳税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家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企业除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上年度未受环境行政处罚,当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记录及无其它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补贴标准按单个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纳税额分类划档,一档为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1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二档为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09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三档为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06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
据悉,电价补贴主要由受益财政负担,市级给予一定支持,具体比例由市、县两级财政按2:8共同负担(市本级企业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该补贴办法的实施,将缩小赣州市与周边地区的大工业用电成本差距,进一步减轻我市企业用电负担,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记者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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