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张兴乐报道:2月24日,记者从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八场)上获悉,赣州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态势,近期密集出台了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支持复工复产金融服务保障等政策性文件,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赣州市有序组织金融机构复工,引导机构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突破常规”原则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各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为减轻企业还款压力,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对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的年化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为企业开辟担保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续保和展期项目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新增项目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同时,下调疫情地区再担保费,对于存在疫情的县(市、区)的合作融资担保机构,赣州市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担保费;县(市、区)融资担保机构免收担保费的,赣州市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
税务方面,赣州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和核定征收纳税人,据实合理调减纳税定额或重新核定,对需要停业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简化办理停业手续;再次延长纳税期限,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8日,对于在延长申报期限前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此外,赣州市还持续推进“百行进万企”活动,对近2个月需要还贷的企业做好“一对一”结对帮扶,支持银行机构采取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降低贷款利率、免收罚息等措施进行纾困,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和续贷占比,确保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对2020年6月底前到期的贷款受疫情影响可能需要延期还款和续贷的,银行也要主动给予续贷安排,保障资金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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