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经济和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赣州市公安局特制定出台16条措施,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赣州公安助企复工复产措施
分三大块共十六条,条条都是干货
大家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服务助发展
1.加强企业走访。
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建立健全警企走访联系机制,积极开展警企共建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业全面开展走访,了解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对因涉及封闭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予以妥善化解。
2.强化警企服务。
按照属地原则,在复工复产企业密集地区,安排警力逐一指导企业做好内部安全防控,加强对项目建设公共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指导,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安全案(事)件。
3.优化办证事项。
积极引导企业员工在在网上办理各项业务,围绕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环节推动“一链式服务”,提高后台管理服务效能;推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等“零材料办理”、“不见面办理”;推行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打造更多无人智慧办事大厅,推出更多自助办理设备,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4.推行“合理延期”服务。
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未按期办理各类公安业务(包括预约业务),均可延期办理;对疫情防控期间超期未办理的各类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业务,均视为在有效期内(外国人签证除外),全市公安机关均可延期办理;因疫情期间被隔离等原因影响相关事项申请时效的,依法认定为不可抗力,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5.打造绿色通道。
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急需的居民身份证等证照,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优先制证;凡与防疫、抗疫生产有关的重点企业单位新进员工,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由企业单位统一与派出所联系办理。派出所通过采取发送传真、网络传达等方式,为新进人员批量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6.保障涉疫物资安全。
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保障涉疫情防控物资安全,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
7.严格涉企检查。
为让企业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除疫情防控需要,一般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推行柔性执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提高执法社会效果。
8.规范涉企执法。
严格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侦查措施,经侦、刑侦等警种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依法能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侦查措施的尽量不采取,并分清个人和企业账户;确需采取的必须按照等值原则,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对案件定性的影响,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强防范保平安
9.加强企业安防。
指导、督促水电气油、公交地铁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单位完善并落实门卫值班、外来人员出入登记、重要部位巡查守护、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防范教育培训等制度,确保安全要素管理无遗漏。
10.保障医疗救治秩序。
会同卫健部门组织开展对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和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安全大检查,确保各项安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警医联动,对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和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生的各类案(事)件,要坚持做到“三个优先”(即优先出警、优先受理、优先查处),对涉及疫情的事件坚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避免因事态扩大引发的网络炒作和群体性事件。
11.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指导辖区复工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企业内部秩序维护、突发警情处置等工作,为企业复产复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2.强化周边巡逻防控。
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对医院、隔离点、重点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采取定点驻守与机动巡逻相结合,步巡与车巡相结合,加强重点单位及企业周边巡逻防控,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外部治安环境。
三、强打击筑稳定
13.严打涉疫违法犯罪。
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依法严厉打击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借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防护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假借防控疫情名义骗取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物资类的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妨害经济发展、危害企业正常经营、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损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运转等经济犯罪活动,维护正常市场的经济秩序。
14.严打聚众违法犯罪。
组织开展打击赌博、涉毒等聚众型违法犯罪行动,坚决防止因聚众违法犯罪导致疫情扩散蔓延。对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发生的背景和原因进行严格倒查,查实确诊病例是否因聚众违法犯罪被感染,防止疫情扩散。
15.严打涉野生动物犯罪。
会同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人工驯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动物园、宠物馆等场所,以及农贸市场、餐饮单位、文玩市场、花鸟市场、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加大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斩断地下产业链,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切断野生动物相关病毒传播源头。
16.强化农村治安管理。
加大贫困地区矛盾化解和治安防控,着重化解和排除贫困地区人员返工矛盾,防止因疫情隔离管控造成失业、待业等返贫问题的发生。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合作,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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