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肖思格报道:3月5日,记者从赣州市政法机关召开的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上获悉,赣州市法院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治疗、隔离以及企业停工停产引发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对申请执行人为困难企业的案件执行力度,2月份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9亿元,及时兑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疫情发生以来,赣州市公安机关突出打击重点,快速侦办一批涉及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护物资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安全、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共侦办案件1281起,刑事拘留42人,行政处罚3972人(其中行政拘留985人),教育训诫2779人。强化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和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点、重点社区、重点乡村,日均投入警力680余人,累计摸排各类矛盾纠纷1517起(其中涉疫情218起)化解1298起。
同时,赣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构售卖抗疫物资等犯罪行为,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30件32人(其中涉嫌虚构有口罩、额温枪销售的诈骗犯罪17件),依法批准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2件3人。
此外,赣州市审判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台账,及时掌握案件审理进度,统一裁判尺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配合,对30起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提前研判、跟踪指导。赣州市司法局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93起。截至2月底,赣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对市、县党委、政府、应急指挥部出台的涉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各类决定、命令开展合法性审核219件。统筹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免费为全市各类企业提供复工复产相关法律服务332次。赣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坚持“线上”服务,实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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