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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一男子违规使用明火受处罚
2020-03-11 12:00:21    来源:中国江西网
编辑:王盛泉    作者:刘祚仕、边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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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刘祚仕、边平平报道:3月5日,兴国县公安局南坑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违规使用明火案。

  当日上午11时,该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村民王某正在焚烧废弃的电线。该所民警立即同乡专职消防队赶往现场,用灭火器将火情扑灭,并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予以当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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