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20]125号)和《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企业用水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市发改价字[2020]151号)的文件精神,赣州水务集团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支持赣州市中心城区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赣州水务集团公司将对供水区域内的企业用户用水价格进行阶段性降价调整。具体降价方案如下:
一、水费优惠范围
赣州水务集团公司供水区域内所有工业用水、经营用水、基建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的用户。
二、水价优惠周期
自2020年3月1日起止至2020年6月30日止,为期四个月用水周期;赣州水务从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四个抄表周期实际落实执行。
三、水价优惠执行标准
赣州水务供水区域内所有工业用水、经营用水、基建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的用户,用水价格统一按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90%计算,即工业、经营、基建用水价格按1.66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按5.18元/吨的标准进行结算。
四、办理方式
赣州水务将直接在水费营收系统内调整用水结算价格,用户无需前往我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用户直接受益,降低企业用户用水成本。
五、咨询方式
用户可通过赣州水务客服电话962344、赣州水务微信公众号和赣州水务企业网站等方式咨询了解。
赣州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5日
来源:赣州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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