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
赣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连发公告、通知
把外防输入作为当前重中之重
近日
赣州警方就处理了一名境外返回男子
3月17日晚,瑞金市公安局象湖派出所民警接到社区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求助称:"一名从国外入境的瑞金籍男子刘某振,不配合疫情期间的隔离观察,请求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刘某振住处。
民警通过与刘某振交谈得知,他于3月12日从菲律宾乘坐飞机入境,在广州落地后于13日乘坐动车回瑞金,期间一直未及时向防疫部门进行申报。
在与刘某振接触时,他情绪激动,拒不配合社区的隔离要求,考虑到当前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的关键时期,民警耐心向其宣传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其认识到一个细微的环节出差错,都可能导致无数工作人员的心血付之东流,希望其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经过2个多小时的劝说,刘某振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接受了身体基础检查。在确认体温无异常后,民警和医务人员将其送往瑞金市指定隔离点观察,民警也对刘某振的行为进行了教育训诫。
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赣州市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的公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蔓延扩散,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向稳向好的局面,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来赣州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严格执行《关于江西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九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40号)的基础上,结合赣州实际,现就几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用工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以及房屋出租等单位和个人,获知从境外来赣州人员信息后,应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各地报告电话附后。
二、疫情期间暂不前往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任何人不得私自接运入境人员。
三、对在境外已经确诊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形的恶意进入赣州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拒绝配合有关地方和单位实施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四、指定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外籍入境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
五、设立24小时涉外咨询求助热线,电话:13879729073。
归国后依法依规接受检疫隔离
是对人民生命安全负责
是对“疫”线每个人的艰辛付出负责
更是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负责
战疫未结束请大家千万不要放松警惕!
如实报告个人情况
是身为公民的底线要求
请尊重他人的不懈努力
来源:赣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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