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管委会,市直(驻市)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关于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116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赣州中心城区黄龙陵园现场祭扫活动。为有效避免清明祭扫人员聚集,暂停人员聚集量大的赣州中心城区黄龙陵园清明节期间现场祭扫活动,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由赣州市殡葬管理所开展免费代祭活动,组织人员对每座墓穴进行一次环境清理、擦拭一次墓碑、敬献一枝鲜花。
二、分级差异化开展祭扫。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集体性活动。各县(市、区)经营性公墓、大型公益性公墓根据祭扫人员聚集情况,由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祭扫服务保障办法,并对外公告。可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墓区要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严格落实防护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三、有效管控零散祭扫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历史埋葬点,要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引导群众实行分时错峰祭扫。具体工作方案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
四、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责,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宣传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疫情防控、交通疏导、祭扫管控、秩序维护,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民政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每个殡葬服务机构在开放清明祭扫服务前扎实做好方案预案,落实防控和相关应急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交警部门要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出入口及周边强化交通秩序引导管理。要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在乡村主要出入口、祭扫人员较多的墓区出入口,及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地方,通过扫“赣通码”等方式进行实名登记,做好体温测量,督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对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等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
五、大力推行绿色文明祭扫。各地要大力宣传当地疫情防控和绿色文明祭扫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推动从实物实地祭扫转变为精神传承,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要压实林业、民政、应急管理以及乡镇、村(居)责任,通过在乡村主要出入口、主要林区出入口设立劝导点,加强教育、劝导和巡查,严禁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使用塑料祭祀品,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要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祭扫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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