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活动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通告
当前,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但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新的重大变化,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趋势,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针对疫情实际,确保精准施策,有效防控,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的公告》有关规定。全市暂停受理出国、赴港澳台旅游申请。
二、加强与外事、口岸、边检、边防等部门的联系合作,情报研判,信息互通。对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弄虚作假、伪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为企图偷渡人员骗取护照,从事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组织他人偷渡国境等行为依法查处。
三、严格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0】41号《关于进一步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通知》有关规定,加强对外籍聘用人员、涉外企业和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和遣返。
四、打防并举,综合施策,坚决遏制跨国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媒体监督作用,对举报者予以保护和奖励。采取“管、控、堵、截”和“物防、技防、人防、联防”相结合手段,从源头上堵住跨境走私的发生,杜绝通过走私途径境内外人员非法接触交往,使疫情蔓延传播。
五、继续推行打私联合行动,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重点打击稀土走私、木材走私、粮食走私等活动,根据我市不同时期的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什么走私突出就打击什么走私,决不能让走私抬头回潮,让疫情倒灌输入。
六、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作联系,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的“行转刑”案件,及时从快受理,做到依法快侦快破,打击一块,教育一片。对疫情期间从事跨境走私违法犯罪依法从重处罚。
赣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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