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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又出事了!赣州警方依法刑拘4人
2020-04-13 17:09:53    来源: 赣州公安
编辑:郭家凌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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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烟

  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

  有着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

  然而,并不是谁都有经营的资质

  一不小心就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赣州警方刚移送起诉一起非法经营案

  涉及一大批电子烟

  具体案情

  2019年12月下旬

  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接到移交线索

  称有人在网络上贩卖某品牌电子烟

  民警在侦查该案件过程中

  发现罗某军、罗某俊、张某达有重大嫌疑

  2020年1月9日

  民警通过大量工作摸排

  确定罗某俊、罗某军两人在上海

  张某达在江苏常州

  迅速兵分两路前往上海、常州两地

  经过连夜蹲守同时收网将三人抓获

  在罗某军住处扣押加热烟148条

  在张某达住处扣押加热烟21条

  经突击审讯

  犯罪嫌疑人罗某军、罗某俊、张某达

  对其非法经营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顺藤摸瓜

  另一嫌疑人张某也不久后落网

  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

  罗某俊、罗某军、张某达和张某均未取得烟草部门专卖许可证。犯罪嫌疑人罗某俊于2019年1月开始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淘宝等销售方式销售品牌加热烟。罗某俊销售的加热烟是罗某军走私到国内。罗某俊负责接单、收货款,罗某军负责加热烟的货源、发货给客户。罗某俊和罗某军在2019年1月至今共销售3387条加热烟,销售金额高达66万余元。经核实,张某达与张某采取共同进货、共同发货、各自销售、各自获利的经营模式。2018年3月至今,张某达和张某共销售电子烟1591条,销售金额4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俊、张某达、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罗某军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0年4月2日,该案已依法移送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5月20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关于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加热不燃烧卷烟,本身就是烟草制品,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将该类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对属于原料是烟草的加热不燃烧产品,要依法查处。”即把电子烟弹作为烟草制品纳入监管范围,没有烟草专卖许可禁止销售。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同时,赣州警方还要提醒市民

  电子烟也是烟

  很多电子烟使用者不把自己当烟民

  但世界卫生组织得出了明确结论

  “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

  它更不是戒烟手段

  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

  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

  所以,赶紧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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