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于都大田鞋业有限公司向赣州海关申报内销一批帆布,涉及税款16.05万元,赣州海关依照相关规定对该笔内销业务产生的缓税利息348元予以免征。这是新政发布后赣州市首票缓税利息免征业务。“这项政策真是太贴心了。”于都大田鞋业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杨文坤高兴地说,“受疫情影响,我们公司一季度海外订单减少30%,很多计划出口的货物都转成了内销。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公司全年至少能节省资金5万元。”
加工贸易缓税利息是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在合同规定的加工期限内未能出口或经批准转内销的,海关在对内销料件征税的同时,加征的应征税款迟征期间的利息。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赣州海关工作人员说,免征内销缓税利息,让更多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在降低内销成本的同时增强了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信心,是海关应对疫情促进外贸发展的又一项实惠政策。 (郭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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