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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开罚!赣州所有司机注意了!
2020-06-01 16:41:39    来源:赣州晚报微信
编辑:郭家凌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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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6月1日起

  全国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

  ▼

  从今天起

  在赣州市全市范围内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前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后排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都将依法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五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第八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

  (三)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第八十八条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处罚标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0元,记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20元;

  3.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次罚款10元。

  从现在起

  驾乘车辆

  可千万不要忘了上车第一件事

  系好安全带

  无论您坐前排还是后排!

  (儿童请使用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

  赣州警方提醒大家

  全赣州已经严查

  这已经“安排”上了

  除了上面提到的交通违法行为

  如果像下面这些驾驶人这样骑二轮车

  也会被处罚

  ↓↓↓

  不走专用车道

  超员

  逆向行驶

  无证驾驶

  不佩戴安全头盔

  闯红灯

  非法加装遮阳伞

  酒后驾驶

  驾驶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以及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都将被严查严罚!

  来源:综合赣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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