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郭家凌报道:6月9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赣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和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优质司法保障。近三年,赣州市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6件12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25.3759万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数量明显增加,平均每案救助金额达到4.43万元。
据悉,近年来,赣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主动对接扶贫工作部门,强化日常联络、信息沟通,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8件4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4.7773万元,有效减少贫困当事人因案返贫、因案增贫,助力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为实现更全面有效的救助效果,在发放救助金进行经济救助的基础上,赣州市检察机关在涉及未成年人救助申请人的案件中,积极探索开展了变更监护权支持起诉等法律援助,联系民政部门提供低保等社会保障救助,聘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抚慰等心理救助,在多件个案中综合实施了多元化、全方位、可持续的救助形式。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6件40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15.1173万元,优先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
此外,赣州市检察机关及时、有效的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挥了救急救困的作用,保障了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基本生活,有效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同时,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共同采取多种形式救助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让救助对象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国家和社会的温暖,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赣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上级检察院和市委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坚决扛起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在检察环节实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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