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水利局现已委托赣州市正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赣州市市管河道防洪清淤疏浚整治工程(贡江茅店~八镜台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赣州市市管河道防洪清淤疏浚整治工程(贡江茅店~八镜台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位于赣江贡江下游段,起于赣县区茅店镇汶潭坝,终于章贡二江汇合口,全长约15km,工程起推断面位于贡江河口,控制集水面积27095km2;
建设单位:赣州市水利局;
项目概况:工程总投资19095.25万元。工程的任务是通过河道疏浚清淤整治,清除阻水边滩、中心滩及其它阻水滩地,使贡江行洪断面衔接更为顺畅,提高贡江行洪能力,改善区域河道水生态景观;并兼顾改善贡江通航条件。本工程是以河道疏浚清淤整治为主,各河段分段规模如下:
(1)茅店镇汶潭村至义源大桥段:对桩号K0+000~K0+793段左岸边滩淤积严重部位进行清淤疏浚,总长793m。
(2)义源大桥至贡江大桥段:对桩号K2+500~K3+387段(长887m)和桩号K4+500~K5+400段(长900m)右岸边滩淤积严重部位、对桩号K5+400~K7+599段(长2199m)和桩号K8+599~K10+198段(长1599m)河床淤积严重部位进行清淤疏浚,总长5585m。
(3)贡江大桥至八境台段:对桩号K11+617~K12+800段(长1183m)、桩号K14+300~K15+423段(长1123m)右岸边滩淤积严重部位进行清淤疏浚,总长2306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赣州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区北楼11-12楼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797-838780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赣州市正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绵江路20号中洋公园首府3-2303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97-8336618邮箱:2778232422@qq.com邮编:341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R9k8Z02RKPLfGiKTsmH7g提取码: rbg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信件(包括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门决策参考。
公告发布单位:赣州市水利局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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