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批复同意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调整区位,从原核准规划面积中等量置换119.28公顷,调区后总体面积保持不变。
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前身为市政府批准设立的赣州市沙河工业园,2006年3月经省政府批复设立为省级开发区,更名为江西赣州沙河工业园区;2014年1月更名为江西赣州章贡经济开发区;2016年省政府批复其总体规划面积由677.81公顷调整并扩大至949.21公顷;2018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更名为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2016年调区扩区以来,章贡高新区加快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全力建设中国赣州(青峰)药谷、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等赣州六大攻坚战重点发展平台。此次调整区位,将适应《赣州(青峰)药谷城市设计》规划区域,满足园区今后发展需求、适应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绿色产业发展的要求。
调整区位后,章贡高新区将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布局集中、项目集聚、产业集群、资源集约、政策集成的要求,着力完善配套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努力打造成为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和增长极。(唐建、记者张惠婷)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