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报道:7月28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6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5%。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2.4%,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今年6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5%,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均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100%,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7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吉安市和景德镇市同比持平,其余9个城市同比上升。
会昌县等109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会昌县、余江县、寻乌县、瑞金市、靖安县、南丰县、崇仁县、横峰县、湖口县、共青城市、南康区、定南县、兴国县、吉水县、南城县、黎川县、玉山县、余干县。
6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2.4%;主要河流中,除萍水河水质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柘林湖水质为优。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0.7%,高于我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7.3%;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9%。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
●萍乡市、抚州市并列第一
●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并列第三
●景德镇市、鹰潭市并列第六
●九江市第八
●宜春市、上饶市并列第九
●新余市第十一
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
●吉安市
●景德镇市
●赣州市
●宜春市
●鹰潭市
●九江市
●萍乡市
●抚州市
●南昌市
●上饶市
●新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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