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赣州频道
集团报刊江西日报 信息日报 江南都市报 新法制报 大江网 新参考文摘 赣商杂志 都市家教 报刊精萃 地市频道南昌 九江 景德镇 萍乡 新余 鹰潭 赣州 宜春 上饶 吉安 抚州
   县市区共青城 | 进贤 | 吉水 | 南康 | 永修 | 南昌县 | 万载 | 安义 | 新建 | 永新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江西网首页  >  赣州频道  >  法治赣州
寻乌县批准逮捕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0-07-29 16:14:37    来源:中国江西网
编辑:郭家凌    作者:王盛泉
字体:   | 赣州论坛 | 评论(
新闻热线:18507970533
赣州新闻热线:18507970533 网上曝料QQ:1342680324 站长:王盛泉(13803589582 )

  中国江西网讯 蓝玉林、记者王盛泉报道:“拉人进微信群就可以挣钱,一个微信号130至150元!”面对这种轻松、暴利的赚钱方式,你有没有心动?但明知拉入的微信群是用于网络诈骗,仍为犯罪分子随意拉人进群以此来牟利,成为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最终害人害己。

  近日,寻乌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骆某某。据悉,此案是寻乌县办理的首例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开设工作室并招聘员工,让员工给客户打电话谎称是证券公司客服,以此加客户的微信,然后再把客户拉入股票交流群,待微信群的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以每个微信号130至15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上线,从中获利。至案发,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从中获取违法所得15万余元。另经查明,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骆某某在谢某某工作室工作期间,通过协助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管理工作室获利3万余元。

订江西手机报:电信、联通用户发短信JX到10626655,移动用户发短信JXB到106580009,3元/月
相关新闻
网友留言
点击排行
莲花发展集团
中国人保

稿件请投:1342680324@qq.com

中国江西网赣州分站新闻热线

主编:王盛泉 13803589582
手机:18507970533

热忱欢迎广大网友提供新闻线索!

微信爆料:13803589582

中国江西网赣州分站【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