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陈伟报道:“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拿回了工资,真的太感谢你们了!”7月24日,在收到工资转账后,周某贵等人第一时间打通了赣州蓉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戴红玉的电话表达感谢。
原来,周某贵、陈某红、魏某、魏某品四人于6月2日从福建省来到赣州蓉江新区项目工地从事水泥搬运工作,双方约定按月结算工资,但工作满一个月后,施工方一直未按时支付工资,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四人于7月23日上午10时许来到赣州蓉江新区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在认真听取周某贵等人陈述后,认定此案件为农民工维权案件,马上开启了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服务,指派经验丰富的法援工作者给予法律援助,在1小时内实现了对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一站式服务”。
随后,赣州蓉江新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承办律师着手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魏某品与实际施工负责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双方对月工作累计时间、月保底工资均有具体约定,在深入分析发现纠纷关键点在于双方对工资计算方法存在分歧后,立即联合区劳动局来到项目工地与施工负责人进行协商调解。
7月24日晚6时20分许,周某贵等人被拖欠的工资如数的发放到了他们的银行卡或者微信账号上,此时距离赣州蓉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该案件仅仅过去32个小时。
据悉,在国家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后,赣州蓉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为农民工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发展,为农民工维权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