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火兵报道:8月5日,记者从信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绑架罪将犯罪嫌疑人赖某某批准逮捕。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赖某某因欠债,妄想快速"搞到钱",于今年7月22日下午5时左右驱车至信丰县某乡镇,在经过一座大桥时看到孤身行走的少女,便产生了敲诈一笔钱的想法。随后,赖某某驾车行驶数百米,将汽车停放在路边伪装好,从汽车后备箱中拿出剪刀、透明胶带等工具,往少女路过的方向追去。赖某某伺机把少女劫持至路边的竹林里,并逼迫少女拨打其父亲(在外地)电话,以危害少女生命安全为由向少女的父亲索要10万元赎金。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距少女被绑架已过去五六个小时,赖某某最终答应拿2万元赎人,要求少女的父亲立即安排人员将钱送至大桥上。赖某某在深夜前后三次前往大桥准备收钱时均发现异常并逃离,最后他出于胆怯将少女放走。赖某某则在逃离现场后来到其轿车停放处时被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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