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康区校安专委办向3名举报未成年人私自玩水的市民各发放了300元现金,作为有效避免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第一举报人的奖励。据悉,南康区林先生等4人分别举报有青少年儿童在章江水域、南山水库等危险水域下水玩水。经公安机关核实,其中3条举报线索符合现金奖励规定。
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南康区公安局、区校安专委办联合建立防溺水举报奖励机制。市民发现青少年儿童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游泳、戏水、玩耍、捕鱼虾、烧烤等情况,可及时拨打110举报,现场拍照片或视频留存,并积极进行劝离。凡经公安机关核实认定,对有效避免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第一举报人,给予300元现金的一次性奖励。
市教育部门提醒,预防溺水,要切实让孩子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家长要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社会各界要共同参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如果发现青少年儿童私自下水,应立即制止,踊跃举报青少年儿童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等危险水域游泳、玩耍的行为。 (袁长海、记者钟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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