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朱嘉明报道:召回制度是企业主动担责和政府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一项产品质量救济制度。为推进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日前,《江西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并实施。
《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召回技术机构等的召回工作职责,规范了消费品召回工作流程,为开展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对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暂行办法使用范围进行说明,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能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协同监管,对缺陷信息的研判、企业缺陷产品报告、通知生产者实施调查分析、缺陷调查、缺陷调查要求、通知召回、企业异议处理、责令召回、效果评估等召回过程进行了规定。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缺陷信息收集管理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各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确定专人或指定机构收集消费品缺陷相关信息,特别是,对已经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突发区域性消费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舆论暴发事件应立即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此外,为便于规范实施,《暂行办法》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指南》基础上,增加了《消费品召回事项告知书》《消费品缺陷调查登记表》《消费品缺陷调查异议处理通知书》《消费品召回实施效果检查记录表》等格式文件。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