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朱钦慧报道:发动群众参与和维持村庄长效管护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破解的两个“难题”。近年来,南康区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一手抓“党建+”,发动党员群众齐上阵,一手抓垃圾治理收费,把“试点”逐步变成“普及”,走出了一条符合南康区情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普及收费路径。截至目前,南康区实行垃圾收费的行政村从2019年的83个提高到206个,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85%;村民缴费比例达70%。
成立村理事会,解决“谁来收”的问题。针对村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村“两委”没有行政收费权利的问题,南康区在各村成立卫生保洁村民理事会的基础上,指定有威信、有能力、公道正派的理事会成员,专门负责农村垃圾治理收费。通过理事会运作,做到既合法合规,又让群众“交”得放心。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抓住疫情期间大部分村民在家的机会,发动党员干部带头缴交费用,并配合村民理事会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政策、答疑解惑、收取费用,让群众缴费缴得舒心。据统计,全区已实行缴费的行政村中,有50%的费用是在今年2-4月份完成收取。
定好收费标准,解决“收多少”的问题。针对收费范围仅限于城区周边村庄,收费对象也是以家具厂等企业为主,面积不够广、标准难以统一的问题,南康区通过召开户主会、邀请专家论证等方式,在具体的收费标准上,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进行制定。比如中南片乡镇常住人口多,实行“月费制”,即按照2元/人/月的标准收取;北部山区乡镇大部分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则实行“年费制”,即按60元/人/年收取。各地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切实做到让群众“交”得明白。
分清“账账本本”,解决“怎么管”的问题。针对农村垃圾治理费用管理涉及群众切实利益且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南康区结合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厘清村委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理事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权、责、利关系,实行分设账目、独立核算,确保了村民理事会账目的管理有章可依。同时,还指定专门的理事会成员,负责账目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定期公告公示,确保每一笔入账明白白白,每一笔支出清清楚楚。
激发管护活力,解决“怎么用”的问题。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投入资金使用不够灵活的问题,南康区在收费资金使用上,科学合理制定使用计划,重点倾斜用于每周六组织党员、农户开展的“千村大清洁,万人大清扫”活动、结合赣南新妇女运动开展的“清洁家庭”评比、对农村保洁员实行绩效考核等等。通过灵活运用垃圾治理资金,既倒逼村“两委”和理事会压实责任,又激发了群众的管护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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