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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志华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提起公诉
2020-10-14 08:41:39    来源:中国江西网—赣州头条
编辑:郭家凌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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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首例本院自行立案侦查的于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志华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提起公诉。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志华在任于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负责人等职务期间,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赣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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