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大数据管理局获悉,日前,赣州市印发加快5G网络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将从建立健全5G发展工作机制、完善规划编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资源共享开放、强化用电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等多个方面,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5G网络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市5G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5G网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问题,切实将有关责任下沉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形成5G网络建设四级推进体系。要加快完善规划编制,做好全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高新技术区、智慧园区等重点区域要细化责任分工,优先做好顶层设计。各县(市、区)要加快出台本地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简化5G网络建设涉及到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保、市政、园林、道路开挖等审批流程,对已纳入5G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站址,采用规划、施工许可、市政、园林、道路开挖等行政许可事项“豁免清单”管理。相关单位要加快研究出台政策,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房建类、市政类等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将建筑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或纳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审批程序;将5G网络覆盖作为新规划小区、建筑建设与验收条件之一。
同时,推进资源共享开放,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铁路、车站、机场、医院、学校、景区、住宅小区、绿地等公共场所,市政路灯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市政设施,在不影响市容和城市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向5G网络建设单位开放。民用建筑和公共设施属于公共机构和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向5G网络建设单位无偿开放。要强化用电保障,国网供电企业要开通5G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供“一证办电”“网上办电”等便捷服务,根据配变分布和5G基站规划布点情况,制定5G基站“转改直”政策。2020年至2021年期间,对超出基准数量的宏基站,按照比例对电信运营企业给予用电支持。
此外,赣州市加强对5G基站、相关通信设备及配套设施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迁通信基础设施。确需拆迁的,需经产权单位同意后,实行先建后拆,相关单位要按规定给予补偿。对恶意阻挠5G基站建设,偷盗、损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广泛宣传5G网络建设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开展通信设施安全保护政策宣传和电磁辐射科普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消除群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误解,营造5G网络建设的良好氛围。(记者钟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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