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张兴乐报道: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创新,最大幅度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效能,持续改革环评管理方式,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改善助力赣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抓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助推赣州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办事群众真切感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通过印发《关于落实江西省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江西省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全市20个县(市、区)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改革各项任务,推进环评文件内容简化,环评审批效能提高。
围绕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制度创新,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为赣州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对部分环境影响不明显、社会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试行环评豁免制度,不再纳入环评管理。积极争取省级环评审批权限,将有色金属矿山开发、火电站、运输机场、高速公路、有色金属冶炼、线路板等一批重点行业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争取至赣州市承接。
进一步推动市级生态环境管理权限,除必须由市级审批的项目,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至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支持瑞金市开展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在瑞金市率先开展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享有市级排污许可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排污许可制度的具体实施,推动瑞金市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优化项目准入制度,按时序推进赣州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宏观管控,建立健全对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法治化筑牢生态底线
为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着力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
疫情以来,该局坚持“合法、合理、过罚相当、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对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四大类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根据生态环境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同时结合赣州市实际,印发《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并形成赣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着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
截至目前,赣州市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单位共有485家,在执法过程中实际免于现场执法企业59家;出台配套措施(发文)6份,处罚清单内企业环境违法案件3件,免于处罚3次;对161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其中利用在线监控检查112家、无人机检查4家、视频检查10家、电话询问检查53家。
在此基础上,该局还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载体,创新危险废物监管,不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严格执行跨省转移机制,并实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网上审批。
先后开展了危险废物与类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统计、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污泥情况调查及持久性有机物更新调查等工作,加大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
同时,积极开展涉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排查,编制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着力解决涉重金属污染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逐步规范涉危险废物企业管理,降低环境风险隐患,全市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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