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何继福、胡祥瑞、记者钟冬梅报道:当黄贤淑拿着到手的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时,她对儿子的病情和未来的生活又多了份希望。
黄贤淑是上犹县营前镇人,2015年和前夫离婚后回到了家乡独自生活,离婚时协议儿子由前夫抚养,黄贤淑需每月给300元的生活费。然而离婚后不久前夫便将儿子送到黄贤淑处,甩手把母子俩忘在了脑后,也未曾给过抚养费。就这样,黄贤淑带着当时才5岁的儿子,借住在父母的老房子,一边照顾儿子的生活起居供他上学,一边在镇上打着零工拿着每个月700元左右的工资维持着母子俩的生计。
黄贤淑的儿子因患先天性肌无力,被评级为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和小朋友稍微碰撞下便会摔倒无法自己起来,黄贤淑不得不贴身照顾他,加之除了打零工再无其他收入。于是在2019年初黄贤淑母子俩被列为城镇贫困群众,目前每月共享受城市低保金810元。
营前镇镇长尹津等人上黄贤淑家了解情况(资料图)
随着儿子渐渐长大,身体越来越不好,黄贤淑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和钱来为儿子护理身体。“以前还能自己上下楼,现在没有力气上楼了,得扶着他,上学放学也得接送,还得每天给他按摩身体才不会恶化。”黄贤淑语气低沉地说着儿子的病情。
在小镇上生活,虽然不富裕,但黄贤淑母子俩省着点,每个月的开销几百元也够。至于前夫应尽到的抚养责任,黄贤淑一直未放弃,在屡次协商不畅后,她开始去了解相关法律,希望能够走司法程序让前夫尽到应尽的责任。
营前镇镇长尹津是黄贤淑结对帮扶的干部,在黄贤淑申请法律援助要回小孩应得的抚养费时,尹津来回奔走尽心尽力地帮她准备材料联系有关部门。但考虑到其前夫为四川人,即使打赢官司,执行起来也会很麻烦,因此尹津镇长和营前镇民政所长胡祥瑞、居委会干部多方了解,填写申请,联系上了上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后经检察院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带着黄贤淑准备材料、出席听证会等程序……最后得到了检察院的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帮助黄贤淑解决了燃眉之急。
从10月22日黄贤淑提交申请,到11月19日拿到钱,前后不到一个月。儿子护理身体的钱有了,黄贤淑十分感激地说:“感谢县委县政府实施的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感谢我的帮扶干部尹镇长,这些年她帮了我很多,也非常感谢居委会、民政所干部的帮助,小孩读书享受到了相关资助,还帮我申请了住房租赁补贴、司法救助金。”
拿着这笔钱,黄贤淑在一片灰暗的前路中多了份信心,她不知道未来的生活会如何,她只想让儿子过好现在的生活。在儿子刚被诊断出患先天性肌无力时,黄贤淑便详细地去了解过这个病,“这个病没有特效药,治不好的,而且随着长大身体就越无力……。”黄贤淑几度哽咽地说完这些话。
如今儿子10岁了,看着其他孩子活蹦乱跳,而儿子随着懂事愈加孤僻,黄贤淑经常痛心却又无能为力,她说的最多的一词便是“没办法”,没办法让儿子治愈,没办法给他更好的生活,甚至为了生计没办法多陪伴他。愧疚和生活的压力层层压在黄贤淑的身上,她只能在安抚好自己的情绪后,再去安慰儿子:“要勇敢坚强地面对现实,相信有政府和这么多关心我们的工作人员,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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