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陈阳报道: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省市公安机关加强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要求精神,大余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强化多渠道侵权信息收集,突出维权实效,切实履行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职责,认真开展了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11月6日晚8时许,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新城中队民警在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过程中,违法行为人刘某醉酒状态下情绪激动,一边辱骂交警一边从摩托车内拿出一把铁锤打砸自己的摩托车,民警上前劝阻,刘某胡乱挥舞手中铁锤将民警手部砸伤。该侵权事件发生后,大余县公安局迅速启动维权应急处理机制。新城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将刘某带回所内约束至酒醒,督察、法制联合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派人对受伤民警卢玥进行慰问和心理辅导。
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违法行为人罗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该案件快速办理,既达到了法律的惩处效果,又实现了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大余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通过电话、维权APP、12345政府信箱、12389投诉平台、信访、纪检转办、网上大数据搜索等多渠道收集投诉民警执法问题30余起,查处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4人,阻碍执行职务行政拘留4人,奖励和慰问5名被侵权民警,维权APP注册率达到100%,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