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高译丹、全媒体记者李巧报道: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我省持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问题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目前,《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过严格的审议论证程序,已基本通过审核,预计12月发布,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预计12月发布《江西省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报省政府申请立项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杨少俊介绍,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我省加强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过严格的审议论证程序,目前已基本通过审核,预计12月发布,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江西省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查并报省政府申请立项。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将适时开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
我省还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发布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不合理生态环境政策规定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梳理出了2010年至2020年必须进行清理的部分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目录,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进行了必要清理。
已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立项的在研地方环境标准共9项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
据了解,我省组织省环科院等技术单位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一系列配套的技术指南(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农村新居排水方式及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等),指导和帮助各地开展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立项的在研地方环境标准共9项。
此外,为拓展复工复产成果,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和困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我省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企业接待日工作方案》,决定从4月份开始,将每个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定为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企业接待日。通过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理念正从"管理就是服务"向"服务就是管理"转变,有利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增强在赣企业投资信心。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生态环保领域规章创新接待方式解企业之难
杨少俊表示,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着力加强四方面的工作。在法治建设方面,将继续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省生态环保领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推动各设区市加快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磋商和诉讼,为生态环境赔偿制度常态化实施奠定扎实的基础。在标准建设方面,在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制修订一批关键标准,为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标准方面的支撑。筹划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掌握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实施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提出适时修订的建议。在企业接待日方面,创新多种接待方式,多措并举,将企业接待日与党建工作或其他活动结合起来,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下访,采取上门服务、技术帮扶、视频办理等多种形式,真正做到急企业之需、帮企业之困、解企业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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