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何林报道: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农村,石城县高田镇紧紧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目标,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
网格管理,落实责任。每个村(社区)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各挂村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各村(社区)有干部负责,各小组屋场有人管,将垃圾分类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人。
开展培训,五进宣传。利用新时期文明实践所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培训,镇村干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家庭、进学校、进乡村、进机关单位、进公共场所”的五进宣传活动,使得垃圾分类的文明理念深入农村家庭。
志愿宣讲,你我同行。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等五老人员组成的志愿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深入超市、餐馆等场所,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并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同时为村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引导村民正确投放各类垃圾。
定点投放,积分兑换。在圩镇、各村(社区)设立定点放置分类垃圾箱,依托爱心超市设置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兑换点,以奖励家庭日用品形式鼓励群众进行垃圾分类。进一步深化了广大群众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下一步,该镇将全力以赴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能力与水平,提升环境卫生整治长效化,切实提升人居环境质量,让群众生活的更加健康、美好。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