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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征得业主同意在小区里开设超市,宁都县市监局处理 注销京都华府小区超市营业执照
2021-01-23 20:54:19    来源:信息日报
编辑:郭家凌    作者:黄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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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都县网友蔡先生近日表示,他所购买的京都华府小区在未完成交付的情况下,违规出售房屋给他人,并纵容他人违规装修后开设小超市。对于开设小超市的事情,全体业主均不知情,业主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让超市进行整改。对此,宁都县市监局回应,已对小超市的营业执照进行注销。

  -实习生汪亚楠、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黄玉龙/文

   未经业主们同意,小区里开超市

  蔡先生购买的是赣州阳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宁都开发的京都华府小区,现在整个小区还没有交付,但是在楼栋所有业主不知情且未同意的情况下,一楼就已经开设了一间小超市,而且已经完成了改建、装修并开始营业。另据业主们了解,超市还取得了营业执照。

  业主们了解到,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在小区办营业执照,首先要带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和身份证到居委会领表,填写好后找邻居签字同意,并张贴公示,然后回到居委会盖章,再带上这些资料去职能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小区尚未交付,业主也毫不知情,小超市是如何办理好证件并开始营业的?全体业主对此感到疑惑和不解。

   涉事小型超市已取得相关证件

  针对蔡先生等业主反映的问题,宁都县市监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该小型超市经营者于2020年6月19日到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了经营者身份证件、申请书以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及规定,核准办理了营业执照。其经营场所确实登记为宁都县梅江镇京都华府6号楼,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等。

   未征得业主同意,注销营业执照

  由于该商铺经营者承诺其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不会对他人造成影响,如有影响,则将征得相关业主同意或愿意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而现在该商家未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且部分业主激烈反对,因此,宁都县市监局决定,依法注销该商铺的营业执照。同时,宁都县市监局表示,今后会加强对经营者的日常监管,督促依法、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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