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钟冬梅报道:2月19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2020年,赣州市检察机关共对刑事案件不起诉948件1193人。其中对不构成犯罪的决定绝对不起诉46件94人,对证据不足的决定存疑不起诉98件17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相对不起诉804件920人。
据了解,赣州市检察机关在2020年刑事案件不起诉工作中,重点抓好五个方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围绕司法为民,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践行生态司法修复新理念,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延伸检察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强化内外监督,让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
2020年,赣州市检察机关对涉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案件中,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等,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依法对30名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醉驾、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毁坏财物等轻微犯罪,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后,决定相对不起诉152人;对一些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中非法占用农地、林地涉嫌犯罪的,综合考虑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生态修复、补办手续等情况,对28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外,赣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办理不起诉案件,共制发检察意见或建议125份,均得到回复和采纳;并结合赣州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不起诉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增强不起诉工作透明度。2020年,赣州市共对31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220件进行了公开宣告,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赣州市监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时代“少捕慎诉”的检察新理念,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通过依法行使不起诉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在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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