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江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西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从完善研发创新体系、构建推广应用体系和健全要素保障体系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1条具体政策。
这些政策红利等你来:
在对新认定的装备领域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根据科技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采购国家和省级首台套产品的省属国有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给予补贴。对于在首台套产品研制中作出贡献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给予奖励和表扬,并将认定结果作为主要研发人员考核、晋升和职称聘用的依据。对企业生产国家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装备产品,首次获得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的,一次性奖励首台套生产企业300到500万元。对产品列入国家和省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加大宣传辅导力度,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等政策。统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生产国家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装备产品,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并获得国家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的,省级财政再给予实际年度保费15%的补贴;对企业投保省级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给予保险费金额90%的补贴,单个企业获批的保险补偿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