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钟和燕、朱博焘报道:为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服务非公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近日,赣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黎海平、副主任姜昊昂深入赣州经开区企业协会走访调研,并与多位企业家代表开展座谈。
调研时,检察官和企业家畅谈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如合法避税问题、环境污染是否犯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是否犯罪以及该如何有效应对等。检察官现场向企业家征求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也希望企业家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共同努力。
座谈会中,检察官们宣讲了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案例,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案、假冒注册商标案、骗取贷款案、污染环境案、逃税案等,指出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如既往地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在知识产权保护、各类有关税法、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服务,全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为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经开区非公企业家代表及企业协会负责人随后发言,大家首先对检察机关主动走访企业协会调研表示衷心的感谢,认为检察机关的宣传讲解,既增加了企业家刑事法律的知识,又增强企业家合规经营的信心。大家认为,检察机关主动了解企业家经营过程中的涉法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助力了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转化调研成果,更好地引导、保护非公企业的发展。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