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市民陈先生向《630播报》栏目来电反映,称他在赣州中心城区一家超市购物,但购买的两袋食品已经过期三个多月了,希望记者能调查了解一下。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八一四大道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赣州八一四大道分店购买了两袋叫百事奇多玉米棒的食品,每袋4.6元。购买之后他发现这两袋食品是过期的。
市民陈先生:我买了这个,到超市里面就发现,看四月份的就算了一下,过期好几个月了。
从这两袋百事奇多玉米棒的包装上可见,生产日期是2020年4月18日,保质期为9个月,已经过期3个多月了。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这家超市正在销售的一种金印青芥辣调味料也已过期,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1日,保质期至2021年3月27日,已经过期6天。为了保留证据,记者购买了这两支过期的金印青芥辣调味料,并来到超市服务台索取发票。不过,超市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发现商品过期后,拒绝了记者索取发票的要求。
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赣州八一四大道分店工作人员:您好,您这个不能开发票。(记者:先开发票,买了东西要开发票。)不是,这个是开不了发票的。(记者:为什么?)因为它这个已经过期了。(记者:过期了你们为什么还拿出来卖?)这个难免他们人会捡不齐。
由于超市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拒绝开纸质发票,记者只好扫码开具了电子发票,并向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对超市涉嫌销售的过期商品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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