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董丽报道:“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赣州市住建局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维修资金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近日,为扎实推进赣州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赣州市住建局印发了《赣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新建(改建)智慧安防设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办法》明确了加装智慧安防设施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并明确了适用范围、使用程序及相关要求,还提供了申请材料的填写参考模板。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赣州市住建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减少审批程序,全面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效率。该《办法》有两大亮点:进一步简化程序,实行一次性拨付维修资金。经公安机关评估验收合格的新建(改建)智慧安防设施,可实行一次性拨付维修资金;缩短审批时限,赣州市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智慧安防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资料规范齐全的,仅需3个工作日内即可。相比日常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缩短了50%,相比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缩短了25%。
《办法》还要求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小区,需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向物业辖区内的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维修资金,切实做到维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主要是专项用于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赣州市住建局将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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