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利部规划计划司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省级工作评审结果的通知》。
《通知》明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同组织专家对地方报送的省级层面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评审,打分确定了分档。江西省位列第一档。
具体分档情况如下:
第一档
吉林、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广东
第二档
河北、山西、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第三档
内蒙古、黑龙江、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三部门《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点击阅读),2021—2023年,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示范城市。其中,第一批确定20个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城市均可按程序申报。每省(自治区)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分档,每批最多可推荐2个城市参评,“十四五”期间累计获得支持的示范城市数量不超过4个。
示范城市选拔采取“省级评审+城市评审”的方式选拔确定,根据各省工作基础情况进行打分。其中: 80分以上的为第一档,每省当年可推荐2个城市可进入基础性评审 ;60—79分的为第二档,每省可推荐1个城市可进入基础性评审;60分以下为第三档,当年暂不予支持。
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9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11亿元。县级市: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7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8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9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3年拨付到位。
来源|住建部网站、中国建设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