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李欣、吴慧宁报道:夏季气温高是车辆自燃的高发季节,近日,在赣州经开区金潭大道路段,就发生一起车辆自燃起火的事件,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5月26日上午9时12分,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迎宾大道金潭大道路口北向一辆小型货车因车上装载电瓶发生自燃,冒出大量浓烟,民警立即电台通知路面中队前往处置,同时民警还与消防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为保障现场交通安全,率先赶到的机动中队民警随即对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引导车辆绕行,避免无关群众进入火灾现场围观,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经过交警和消防部门合力处置,小货车火势迅速得到控制,于上午9时30分许安全驶离。
赣州经开区交警温馨提示:如果车辆发生自燃,驾驶员不要紧张。大部分自燃发生之前都会有前兆:如局部冒烟、有焦糊味等。如果驾驶员发现车辆异常,不要勉强继续行驶,应迅速停车,如果火势发展迅速不要急于抢救车内财物,以免自身烧伤烫伤。不少车辆自燃是可以在初期扑灭的,但往往因车主紧张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火灾发生后,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报警,并应尽量利用车载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设备做初期扑救,切忌惊慌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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