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总工会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跟人社君一起来看看吧!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把工伤预防作为工伤保险优先事项,采取一切适当的手段组织推进,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5年降低20%左右;
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
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参保率达到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作为工伤预防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科学防范,普及工伤预防知识,强化工伤预防技能,从源头上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推进工伤预防联防联控
各地人社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工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加强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要建立完善信息交换、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人员信息、事故信息、职业病信息和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工伤信息等相关数据共享,及时对各类安全隐患、工伤事故苗头性问题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现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重点治理,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及时整改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严肃处理。对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努力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紧盯工伤预防重点行业
各地要加强对工伤预防相关数据的分析,定期研究本地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现状及变化情况,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依法确定重点项目。本期计划主要围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各地可结合工伤事故发生、产业发展特点等实际明确本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工伤风险普遍性较强的工伤预防项目原则上由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不得分解立项实施;对工伤风险特异性较强的工伤预防项目可分企业或行业单独立项实施。同时,各地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高风险行业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四)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宣传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各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宣传作用,抓住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事件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要从关注关爱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视角,运用影音视频、图标图解、典型案例、身边工伤事件等群众易于接受、感染力强的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交通事故防范、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易发企业设立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将工伤预防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课程内容。
(五)深入实施工伤预防培训
将工伤预防的内容纳入企业职工岗前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重点培训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2025年底前实现上述人员培训全覆盖。技工院校要全面开设工伤预防课程,将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与工伤预防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事故与工伤事故防范知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警示教育等内容作为工伤预防培训必修内容。
(六)科学运用费率浮动机制
各地要在依据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按规定上浮或下调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更好评估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趋势,更全面考察用人单位风险管理效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以3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费率浮动。
(七)加快工伤预防信息化建设
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工伤预防方面的作用,一体化推进工伤预防信息共享、在线培训、考核评估,普及工伤预防科学知识、宣传工伤预防政策、开展工伤预防线上培训、强化工伤事故警示教育。依托人社部建立的基于云架构的工伤预防综合性平台,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适时推荐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在线培训平台,供有关部门、机构、大中型企业等依法自主选用。
(八)提升工伤预防专业化水平
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工伤预防工作,建立长效服务机制。鼓励有能力的大中型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带领同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工作。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协会和学术团体参与工伤预防培训课程开发、标准制订和项目实施等工作。建立省、设区市两级工伤预防专家库,遴选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方面的专家,负责工伤预防立项评审、宣传培训、问题诊断、措施制定、评估验收等专业技术相关工作。
(九)强化工伤预防考核监督
将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设区市、县(区)两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提高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效。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资格条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程序,统一全省工伤预防项目评估验收办法。加强对工伤预防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进展安排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大力推广工伤预防先进典型、先进做法,营造工伤预防正能量。鼓励工伤预防成效明显、服务规范的项目实施机构(企业)积极承办下一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十)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企业发展与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两项工作同步进行,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文明施工,保证生产(施工)现场整洁、规范、有序,逐步提高环境标准,引导企业生产(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条件,配备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具有防护功能的工装和劳动保护用品,制定统一的生产着装规范。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职工劳动安全防护、劳动条件改善和职业危害防护纳入平等协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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