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于2月出台《赣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要求对市域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6月24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赣州市已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河流、湿地、草原、国有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以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立市、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确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日常更新。
据介绍,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对于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启动后,赣州市将对水流、森林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根据方案,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从2020年初启动,2023年基本结束。其中,2021年到2022年底主要任务包括:根据自然资源权利清单,重点开展由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以及由市政府行使所有权的水流自然资源及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自然资源确权调查中的资料收集、通告发布、自然资源及权籍调查核实和纠纷调处等工作。2023年,启动赣州市非重点区域及其他需补充完善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到年底全市实现全覆盖。(记者刘燕凤)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