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严肃查处了多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选取第二批5起行动迅速、快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以发挥警示教育、典型示范作用。
南康区王升余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
2020年7月,王升余违法占用南康区龙岭镇台头村12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2020年8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对王升余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案件移送龙岭镇人民政府。同月,龙岭镇执法队联合相关部门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复耕。目前,土地已复耕。
于都县雷小斌非法破坏回填于都县靖石乡靖石村耕地建房案
2020年9月10日,雷小斌擅自破坏回填于都县靖石乡靖石村360平方米耕地用于建设房屋。2020年9月17日,靖石乡人民政府对靖石乡靖石村村民雷小斌非法破坏回填的360平方米耕地进行强制清理并复耕。目前,土地已复耕。
安远县叶某等6户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0年11月8日,天心镇村民叶某等6户违法占用安远县天心镇天龙大道旁耕地800平方米建设住宅。2020年11月22日,安远县天心镇国土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0年12月2日,安远县天心镇人民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大余县叶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
2021年4月,叶某违法占用大余县池江镇池江村约7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仓库。同月,池江镇综合执法大队在分片巡查时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拆除通知书。池江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寻乌县民政局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长宁镇敬老院案
2020年5月,寻乌县民政局违法占用寻乌县长宁镇三二五村耕地2.378亩建设长宁镇敬老院。2021年4月,寻乌县自然资源局监察执法大队根据国家下发2020年第四季度该违法行为土地卫片图斑进行详细核实,并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该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进行了现场勘测。2021年5月对寻乌县民政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月,寻乌县民政局对所占用的耕地进行了平整并复耕。
通报指出: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近期一些地方严格管控、处置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采取的有效举措,供各地借鉴。各地一是要加强监管措施,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建立“田长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实行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二是要加大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严格执法,严肃整改,该复耕的必须限期复耕,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保护耕地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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