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张彦芳报道: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近日,赣州市人民医院营养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医院膳食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全院食堂超市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
医院膳食管理委员会委员23人分别分为若干小组,对北院食堂超市、南院职工食堂超市和水果店、南院营养食堂一超市、南院营养食堂二超市等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查看零售商品标志标识,是否明码标价,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假冒伪劣产品;食堂超市各类商品保质期;商品价格是否高于国光超市价位,如国光超市没有的商品,商品是否高出市场价;标价商品与对应摆放商品是否一致;食用商品不能和生活用品混放;超市卫生环境等。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立即整改,如物品摆放不整齐,未分类,标示不清等。对价格有疑问者,均拍照至国光超市实地验证,高于国光超市价格的商品,予以售卖价格的十倍罚款。国光超市未售卖的产品,但明显高于其同类产品,予以下架处理。此举得到各委员的纷纷称赞。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各食堂和超市经营者均表示,今后一定做到虚心接受消费者意见及建议,商品保证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让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今后营养科将持续组织医院膳食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医院经营食品场所不间断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真正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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