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李蔚琪报道:近日,赣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通报,命名章贡区、全南县、上犹县、兴国县、赣州经开区、崇义县、定南县、石城县为“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县”
按照江西省食安委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统一部署,赣州市各县(市、区)自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全域创建工作,通过健全治理机制“六大体系”、落实全程监管“五项工程”、开展专项整治“十项行动”,不断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在相关县(区)政府自主创建、自查评价、验收申报的基础上,市食安委授权市食品安全办筛选了部分县(区),参照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DB/T1150-2019)》,牵头组织进行了创建评价验收,经现场考核、社会公示、评议审定等程序,共评选出8个食品安全示范县。
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县级政府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激发了创建积极性,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市食品安全办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持续组织创建评价和跟踪评价,动态管理或调整示范县名单,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全域创建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食品安全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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