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曾炜报道:11月1日至2日,兴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华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卫健委、工信局、水利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东村乡小洞村、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杰村乡含田村、埠头垃圾填埋场、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兴国县人民医院等地,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贯彻情况和经验做法,相关配套法规(办法)的制定情况,涉及土地方面安全利用情况和污染防控及修复情况,土壤污染执法情况和专项资金的监督保障落实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召开了汇报座谈会,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
检查组指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惠及子孙后代的一项民生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土壤污染的危害性,增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提升综合土壤污染防治机制,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要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