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不少人发现自己的医保卡
在医院看病取药时已无法使用
原来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
我省于12月正式上线了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而国家平台不再支持原自发医保卡
(即各统筹区自发医保卡,只具备医保功能,非社保卡)
就医和购药直接结算
那么
现在持有原自发医保卡的参保人
该怎么办呢?
赶快看过来
从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于2021年12月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国家平台不再支持原自发医保卡(只具备医保功能,非社保卡)就医和购药直接结算。
一、停止使用自发医保卡
1.时间安排:上线国家平台后即停止使用,国家平台上线时间为12月;
2.账户余额:停止使用后,原卡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将自动转移到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及社会保障卡账户,参保人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时即可正常使用原医保卡中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二、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渠道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平台统一签发,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的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特点,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渠道有:
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渠道: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手机号注册,进行实名认证并人脸识别,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
2.支付宝渠道: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城市,同意协议并激活,进行刷脸认证,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
3.微信渠道:关注微信“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验证支付密码,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
4.银行渠道:可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等营业网点进行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或登陆手机银行APP,按照页面提示申领激活。
医保电子凭证
三、社会保障卡申领渠道
新医保平台上线后,原自发医保卡停止使用,参保群众可继续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如未领取或遗失社会保障卡的,需到参保地所在社保中心更换社会保障卡,或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卡咨询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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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更加方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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