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质量问题延期交房
却要收取物业费?
买了房子暂时没入住
物业费能不能减免?
……
日前,有多位网友在
反映、咨询物业费相关问题
官方回复了!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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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反映
因疫情、验收不合格等原因
其所购房屋延期交房
却被催缴物业费
当询问收费依据时
物业说是开发商给的标准
赣州市住房服务中心回复:
经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的规定, 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起始计费时间应从物业交付起算 ;
2、我中心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依法依规计算物业服务费用 ,同时将此投诉件转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调查处理,要求其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工作;
3、物业服务企业反馈已与您沟通,待其与建设单位(开发商)对接后,依法依规处理。
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了解,电话8238921。
0 2
近日,有网友咨询
买了房子,暂时未入住
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
看看相关部门怎么说
赣州经开区“五型”政府办回复:
经区房管所调查核实,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2014年起除保障房以外的物业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江西省“空置房物业费减半”政策已经废止,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无未入住减免物业费的相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区房管所已联系发帖人告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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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网友反映
物业费涨价问题
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回复:
经查,该小区在2014年交房时原物价主管部门政府定价为公共服务费1元/月/平方米,专项服务费(电梯运行费、二次供水费)据实分推,在此之前物业企业一直未收取专项服务费,现开发企业不再兜底运行,物业企业收取0.2元/月/平方米的专项服务费。2021年5月17日,市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发布瑞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参考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瑞发改字〔2021〕64号)文件,要求电梯运行费在物业费外另行计收的,一般按照专项性服务据实分摊;也可以以合同形式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一般不高于0.3元/平方米/月。二次供水加压费用按照专项性服务据实分摊;也可以按每户每年不高于80元标准收取。现物业企业收费标准总体包干,实行一费制,按1.2元/月/平方米标准收取,不再另行收取电梯运行费、二次供水加压费和消防维保费,符合政策指导意见。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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