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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出台富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方案
2022-02-13 12:04:08    来源: 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编辑:王盛泉    作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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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快推进赣州市富硒农业产业发展,打响富硒农业品牌,赣州市出台了《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方案》,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富硒产业发展。

  方案明确了奖补资金来源是市、县两级财政,实施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范围为赣州市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含高标准示范基地)以及富硒产品认证。奖补对象包括从事富硒产业种植、养殖的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对示范基地的申报主体按50%的比例分两次进行奖补,分别在申报通过后及半年复核通过后给予奖补;对富硒认证的申报主体采取一次性奖补;县级奖补资金参照市级奖补资金发放。

  方案规定奖补按先建后补、不重复奖补、鼓励多建设、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其中,对富硒示范基地奖补标准为:市级富硒产业园区按照200万元每个的标准奖补,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市级高标准示范基地按照30万元每个的标准奖补,由市财政和受益县(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市级示范基地按照8万元每个的标准奖补,由市财政和受益县(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对富硒产品认证奖补标准为有效期内富硒产品认证按照3万元每个的标准,由市财政和受益县(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富硒产品认证项目由各经营主体提出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部门验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核查备案,拨付奖补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曾庆梅 钟坤 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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