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章贡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通过法律手段敦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据悉,2021年7月的一天,未成年人小汐(化名)陪同朋友赴约过程中,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小汐掏出一把水果刀将被害人捅伤成重伤二级。综合考虑到小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量刑情节,章贡区人民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小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小汐与母亲多年前就分开了,其父亲作为小汐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外地工作,小汐从小就是留守儿童,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主要的家庭教育也来自于爷爷奶奶。法官认为,小汐的父亲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决定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帮助小汐改过自新、健康成长。
当日,章贡区人民法院还联合章贡区妇联的两名特邀调解员,从情感沟通、行为矫正、情绪管控、心理健康等方面,对小汐的父亲予以了充分的家庭教育指导。(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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