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互联网+消费维权”新要求,拓展消费纠纷解决新途径,引导企业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去年以来,赣州市积极探索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倡导企业成为12315平台“ODR”用户。截至目前,共建立ODR企业用户83户,通过ODR企业和解消费纠纷105件,ODR企业发展数量列全省第一。
ODR机制,是指消费者向全国12315平台发起投诉时,可以自行选择由ODR企业优先介入处理,被投诉企业将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投诉人进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投诉人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与传统调解方式相比,ODR机制省去了消费投诉的流转程序,维权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实现消费维权“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
赣州市通过建立ODR引导、监管、示范三位一体的模式,逐步构建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协作为一体的消费维权共治新格局。2021年,赣州经开区市监分局试点开展了ODR企业自主和解、人民调解、“和合”商事调解、行政调解等“四位一体”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成功调处消费纠纷129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82万元,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大大减轻了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的调处工作压力,调处量比以往下降了12.4%左右。(记者张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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