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城市建设司、
办公厅公示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
共10个城市入选
江西省赣州市上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拟激励支持对象进行评选,确定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如下:
河北省石家庄市
浙江省杭州市
江西省赣州市
山东省济南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广东省深圳市
重庆市渝中区
四川省成都市
陕西省西安市
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城市建设司、办公厅。为便于核实有关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010-58934539、58934800、5893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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